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ZH2015-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金峰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华阳村及六林村污水接驳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峰镇华阳村、六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金峰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华阳村及六林村污水接驳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污水管道管径为D300-D500,总长5.0km。其中:沿金林路铺设DN400-DN500PE管3200m,沿金林路两侧村道铺设D300-D400HDPE双壁波纹管1800m。招标控制价为944638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金峰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华阳村及六林村污水接驳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路面修复、排水(含拉管、污水管、检查井,倒虹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乐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建筑[2014]5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0 日至2014年 4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本招标项目K值为13%。。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29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137888702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楼6号楼3层 电话:0591-87526916 传真:0591-87526951; 联系人:郑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长乐市金峰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华阳村及六林村污水接驳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