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宁县伊家乡新街防洪堤工程 ; 2.2建设地点: 建宁县伊家乡 ;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地坊配套 ;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总造价约1880万元;本次招标为A、B标段2个合同段。 2.4.1 A标段为:预算造价约 920万元(具体按县城投公司审核后的造价为准) ; 2.4.2 B标段为:预算造价约 960万元(具体按县城投公司审核后的造价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伊家乡新街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6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以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无 ;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2 月 12 日至2015年 2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出售),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宁办事处,联系人:杨先生18005900995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另售,招标文件与图纸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2个标段若同时报名,只需提供一份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下午17:00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用途);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账号:10059132461001000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 11 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及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据(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送达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退还给递交人。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河东路28号; 邮编:354500 ;电话: 0598-3955880 ;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楼6#3层,邮编: 350001; 电话:87111025 传真:87111025 ; 联系人:陈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