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将乐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施工监理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4-03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年度将乐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 已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 以闽水农水[2014]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将乐县水利局,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4年度将乐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将乐县南口乡、白莲镇、黄潭镇、万全乡4个乡镇下辖的34个行政村; 2.3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为2200万元;纳入监理范围的工程建安费约 220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以农田连片区的小型水源工程及田间配套灌排渠系改造为 主,其中南口片灌溉面积0.799万亩、白莲片灌溉面积0.5798万亩、黄潭片灌溉面积0.7904万亩、万全片灌溉面积0.4524万亩,主要内容有改造小型引水堰、新建灌溉泵站、蓄水池、渠道防渗改造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的全过程监理; 2.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要求监理期限与土建施工同步。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 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监理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6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 年1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金森大厦二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将乐县水利局 地 址:将乐县古镛镇 肖先生 电 话:0598-235652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91-87526916 传 真:0591-8752695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31 0100 1001 0000 0405 24 用 途:请注明“2014年度将乐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或“FJZH2014-037-1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将乐县金森大厦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