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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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东湖水厂改扩建工程

时间:2014-11-11   访问量:102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ZH2014-100

招标条件

连江县东湖水厂改扩建工程已由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水利水[2013]9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招标人为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江县东湖水厂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连江县东湖镇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和地方筹措

2.4工程建设规模及特点:本工程为解决东湖镇西庄村、东塘村等6个行政村的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本工程总投资约342.08万元。本项目控制价为2222482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净水工程、新建配水管网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2.7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注: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如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办理完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应具有效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 11 11  日至2014 11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代表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6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8 日上午9:30时,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  址:连江县东湖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1-262011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591-87526916

传  真:0591-87526951

 

帐户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  1004 9520 0980 01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东湖水厂改扩建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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