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雄江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4-0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雄江镇)已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以闽水农水[2014]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闽清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雄江镇) 2.2建设地点:闽清县雄江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3421181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内容:雄江镇凤山村里坑渠道等10条灌渠渠系改造工程、马池村马池排水沟等4条排水沟、西山村领头拦河坝、雄江镇梅洋村水库改造、梅洋村金银花基地清水池和喷灌工程。 2.5.2 招标范围: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应具有效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12 日至2014年 1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等)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陆万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9日9:30时,地点为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0591-225080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0591-87526916 传 真:0591-87526951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储银行闽清支行 账 号:1004 7333 1890 0100 01 用 途:请注明“闽清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雄江镇)”或“FJZH2014-099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闽清县建设局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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