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田县极乐至龟山景观道路(一期)工程 设计单位比选邀请函 本公司受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古田县极乐至龟山景观道路(一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邀请招标采购。邀请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 比选人 (项目业主):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古田县极乐至龟山景观道路(一期)工程设计单位比选; 3. 建设地点:古田县高头岭片区; 4.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实施范围K0+000~K1+173.10,长1173.10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24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等。 5. 项目总投资:古田县极乐至龟山景观道路(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218.77万元; 6. 主要内容: 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②施工图设计; ③配合施工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7. 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①方案设计阶段: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①初步设计阶段:方案通过评审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设计概算等。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施工图审查后5日内并提交经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服务期限为设计开始至设计对象竣工验收合格后365天。 8、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30万元,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的方式,若出现报价均相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中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依法定程序开标。 三、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拟派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信用等级: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资料提交 参加比选时由比选单位派公司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书。 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信誉承诺(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工程设计报价书(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5、人员资料(职称证、身份证等); 6、无违法违规和犯罪证明 7、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8、比选申请资料提交地点: 9、比选申请资料提交时间:2015年 8 月 12 日上午15:00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均在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发布。 七、其他说明 1、招标人: 联系人:联系人:兰工 电话: 0593-38290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591-87526916 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比选资料领取方式:比选资料领取地点在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4、比选资料领取时间:2015年 7 月 30 日~2015年 8 月 5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
招标人(公章):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 7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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