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邀请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清风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福州市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风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项目工程监理费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19 万元。 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二、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的方式。若出现报价均相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中标人。 三、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投标人资质须在信息产业部有备案的,应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及监理员1名,需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信用等级:参加投标活动前一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申请资料提交地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2、投标申请资料提交时间:2015年7月19日15:00时截止。 五、其他说明 1、招标人: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185599916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591-87526916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3、招标资料领取地点: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4、招标资料领取时间: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18日。
招标人(公章):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代理单位(公章):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