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FJZH2015-058
招标条件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福州)2011年建设项目太平口站水文测验设施改建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农业[2011]12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受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福州)2011年建设项目太平口站水文测验设施改建工程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清凉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特点:本工程包括太平口水文站的水文测验及附属设施。本工程总投资约5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太平口水文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测流槽、新建围墙、缆道房改造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40日历天 ; 2.8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水准引测达到《普通测量标准》,测量成果通过水文部门审查。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注: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如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办理完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3: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K值3%(含)~5%(不含)。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6月12 日上午9:30时,地点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9.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杨桥西路112号和辉花园5-101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91-870101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1-87526916 传 真:0591-8752695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水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6745 8045 3810 001
用 途:请注明“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福州)2011年建设项目太平口站水文测验设施改建工程”或“FJZH2015-058施工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